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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华慈善奖在线申报系统正式开通,申报截止日期3月15日。
王振耀司长介绍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情况
作者: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1-02-15

各位记者朋友:

  非常感谢大家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对中国社会福利和中国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最高政府奖,其目的是为了表彰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及项目,大力弘扬社会各界扶贫帮困、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义举,彰显慈心为民、善举济世的慈善精神,激发全民向善的热情,并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自2005年以来,中华慈善奖已举办四届,全国先后有近百家媒体、累计3000余万网民参与了评选投票活动。四届共授予479(家、个)个人、机构和项目 “中华慈善奖。特别是2008年获奖者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的评选工作将继续围绕上述工作目标,对2009年度在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慈善项目进行评选并予以公开表彰。今天,我非常高兴在这里代表主办方向大家通报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有关安排:

 

一、评选表彰活动的安排

(一)表彰对象和名额

  1、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的表彰对象和范围是: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为在赈灾、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助医以及支持文化艺术、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机构和项目。

  2、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的奖项设置与前几年相同,分五个类别,即: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最具爱心内资企业、最具爱心外资企业、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3、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表彰名额与往年有所不同。去年由于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州地震,为尽可能地弘扬全社会的慈善壮举,我们在2008125召开的中华慈善大会上表彰了336名个人、企业、机构和慈善项目为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根据评选办公室的意见,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拟评选表彰25?30个个人、机构和慈善项目。

   (二)、评选方案

1、评选组织机构

  我们邀请各相关部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组建2009年度“中华慈善奖”评选委员会。

2、推荐依据及标准

A、基本依据及标准:

  (1)参评2009年最具爱心的捐赠个人。个人年度捐赠资金300万元以上。需提供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的款物捐赠明细和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复印件。

  (2)参评2009年最具爱心的内资和外资企业。企业或团体年度捐赠资金500万元以上。需提供2008年11月至2009年12月的款物捐赠明细、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复印件,以及2009年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将作为评审中的一项软性指标。                  

  (3)2009年最具爱心的行为楷模。长期以来利用自身收入捐赠或从事慈善服务,产生良好社会影响,事迹特别突出。需提供相关事迹证明材料。

  (4)参评2009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项目资金规模50万元以上,如社会影响特别好、具有很强的社会示范性和推广性项目,可不限定项目资金规模。需提供项目书、项目财务情况和项目评估材料(或相关方面的评价)。

B、权衡依据及标准:

  为了加强“中华慈善奖”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今年还将从影响力、持续性、创新性、适应性、公信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1)影响力是候选者在2009年度通过自身的款物捐赠,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的示范作用;或通过慈善行为为丰富慈善事业的内容和活动方式发挥的示范作用。

  (2)持续性是候选者通过自己的示范作用和影响,不仅带动某一领域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而且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局面。

  (3)创新性将重点考核候选者的事迹中是否有创新的内容存在,同时还要利于媒体传播、利于社会推广。

  (4)适应性是候选者的慈善方式是否适合社会的发展、切实结合受助者实际情况,是否实现了慈善的核心理念,同时有利于填补空白领域、丰富公益项目。

  (5)公信力是候选者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既包括个人和企业实实在在兑现捐赠承诺,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口碑良好;也包括慈善组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透明、公开,尊重受益人,实际效果贴近目标。

3、候选对象的产生

  候选对象的产生采用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

  一是由中央有关部门、人民团体、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性公益慈善机构及各地民政部门、地方性公益慈善组织推荐并报送材料。

  二是由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推荐报名,包括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推荐产生。

  三是由有关企业、机构或个人自荐。

  四是境外个人和团体通过侨办、中联办和相关团体、组织推荐或自荐。

(三)、评选流程

  1、由评选办公室收集整理材料;

  2、由评选办公室在审核、分析报送材料基础上,提出评估意见;

  3、由评选办公室提出提名名单;

  4、通过中国捐助网等指定网络,进行公示和评议;

  5、评选委员会对提名名单进行分组评议,候选对象可介绍情况(不便来京介绍的可派员和委托地方民政部门了解核实);

  6、召开评选委员会会议,通报网络评议和评委投票结果,并由评选委员会提出本年度中华慈善奖拟表彰名单;

  7、提交民政部部长办公会审定;

  8、由民政部对拟表彰名单进行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大众意见;

  9、公开进行表彰。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承办单位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
 
支持单位
中央电视台
新华社
人民日报
搜狐公益
新浪
湖南卫视
京华网
凤凰卫视